4日,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《关于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的通知》 ,支持湖南省城市(含县城)建成区国有土地上符合条件的老旧住房自主更新,自当日起施行,有效期5年。 通知明确 ,适用于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三类住房:产权清晰、不存在违法建设或违法建设已整治到位,经鉴定属于C级 、D级危险住房的;无独立厨房、卫生间等非成套住宅;年久失修、安全隐患较大、使用功能不完善 、配套设施不齐全的其他老旧住房 。同时强调,严禁以自主更新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、文物和历史建筑,不得变相建设别墅和私家豪华庄园。 产权保障方面 ,自主更新中形成的不动产具备分割条件的,可办理分割审批与权属登记,实行分区分层设权。剩余土地使用年限较短的项目 ,支持结合项目审批同步办理土地年限续期手续 。对于历史形成的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用地,按不同时期依法分类处置。(湖南日报)

(文章来源:每天 经济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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